發生在彰化的滾水燙嬰案,相信讓許多人都紅了眼眶。
這個事件若說是「震驚」社會,那每天層出不窮不是殺人就是放火的社會案件哪件不令人驚奇?
若說是狠父無天良,那虐待性侵甚至是帶著孩子共赴黃泉的虎毒食子也早已不是新聞。
到底是什麼令人不忍?
是因為以這樣的手法來傷害一個才十個月大的嬰兒真的太殘忍?還是我們看到了這個社會深沉的痛苦,因痛苦得無法自拔只好讓弱小的身軀成了替代品?
在網上看到新聞的那一晚(燙嬰案發生的第二天),我同一時間告訴了Casey。
我氣憤地說,真不知那孩子如何能活得下來,頸部以下全浸在滾水中,全身84%的嚴重燙傷...
Casey看完了新聞淡淡的回答,也許不能活就可以解脫。
他說,生在這般家庭這般父母,孩子還能平安嗎?這是你我心知肚明的無奈。
我想,黃小妹的父親若是曾疼愛過她一分,他現在豈會不痛苦萬分?司法懲罰是社會正義,然而再嚴厲的刑罰永遠於事無補。
社會是群體力量營造的成果,而這成果竟是如此地血腥赤裸。當新聞落幕,孩子也結束痛苦,除了嘆息,我們總要問,還能做些什麼?
目前存在著暴力與高風險的家庭多不勝數,如果失控的大人已無可救藥,那麼至少救救孩子們!
逝者已矣無力可追,迫切需要幫助的是那些仍在受虐當中的弱小生命。
這些受難的天使正是提醒著我們,別再無視身邊求助的訊號,多一點「雞婆」關心他人,善待自己的孩子,也善待別人的孩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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